湖北持续完善碳市场体系,截至今年6月30日,湖北碳市场配额二级市场累计成交3.65亿吨,成交额88.31亿元。
记者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湖北于2011年获批为地方碳市场全国试点之一。该省建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,提供账户管理、交易清结算等服务。
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志祥介绍,该省高标准建设试点区域碳市场,交易主体从年综合能耗6万吨标煤扩大到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的工业企业,企业数量从167家到现有的339家。
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总经理何昌福表示,在提高湖北碳市场流动性方面,今年开展配额预分配、降低交易服务费等举措,取得明显成效。今年上半年,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402.44万吨和1.55亿元,同比分别上升117.45%和77.3%,位居全国各试点前列。未来,将搭建碳排放权和排污权融合的湖北环境资源统一交易平台,保障湖北区域碳市场稳健运行。
湖北于2014年制定《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》。当前,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纳入全国碳市场。为适应当前需求,湖北开展上述暂行办法的修订。张志祥介绍,主要围绕碳市场扩容、丰富交易手段等方面进行。其中提出,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行业和企业纳入碳市场管理,支持开展碳基金、碳回购、碳保险等探索创新。